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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人大代表分组审议侧记
2001-03-1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陆彩荣 高建进 陈建强 张炳升 我有话说

市场经济秩序混乱,是当前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本次人大会议代表们关注的一个焦点。朱总理在报告中指出,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发展市场体系。这既是保证当前经济正常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在分组审议时,代表们进行了认真、严肃的探讨。

坚持不懈地打击市场违法犯罪

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许多不健康的东西,到了坚决打击的时候。我们要从加入国际经济竞争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净化市场、规范市场,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江苏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泉海代表、扬州大学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顾黄初代表指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骗税、骗汇、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还较为严重,不仅搅乱了市场秩序,也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生活,严重的还败坏了中国形象。假冒伪劣泛滥的源头是地方保护主义,有些地方政府对这种现象放任不管,从而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加剧。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葆珍代表、广西合浦县委书记张廷登代表说,如今,假烟、假酒、假药,无处不在;注水肉、盗版书,司空见惯;假证件,假论文,甚至假的科研成果,堂而皇之招摇过市。假货横行不仅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引发了整个社会的“信用危机”,并且像病毒一样蔓延到金融、证券、统计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们指出,对于造假、售假以及买假行为,都要追究相应的责任。要把假冒伪劣产品视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直到制假、售假无处藏身。在全社会树立起品牌商品意识,创造出良好的竞争氛围。

维护经济信用和社会信用

改革开放20多年来,面对即将加入WTO的新形势,中国经济运行已经离不开社会信用建设,但作为信用经济基础的社会观念和法律制度基础,还没有稳固地建立起来。

铁道部副部长孙永福代表指出,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从完善规章制度入手,加强社会监督,形成各种约束条件,使之没有发展的可能性。

民革中央常委雷世钧代表说,公正、信用与秩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这种要求应该得到法律的充分保证。目前,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供求关系、发展环境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所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难以涵盖现在花样翻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需要研究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例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此工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都有执法权。如果案件涉及专利保密等问题,科委还有管辖权……执法者互相牵制,反而削弱了打击力度。同时,该法没有赋予行政执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也使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制裁缺乏威慑力。

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福建金鹿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张华安代表认为,经济发展需要一个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市场经济的确立,关键是要建立让各种经济主体都能公平竞争的环境。“乱中取胜”必然以损害全局的长远利益为代价。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加入WTO步伐的临近,我国经济将更全面参与世界经济竞争,中外企业在市场、资源和技术各方面争夺更加激烈,市场环境的优劣将成为资金流向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政府、企业及每一个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到现有市场秩序混乱的严重性与危害性,增强整治市场秩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决心整治和管理,建立起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

天津市工商联副会长张元龙代表说,目前金融诈骗、赖账失信等行为严重干扰着正常的工商业活动。长此以往,最终将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要解决好社会信用危机问题,就必须要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道德体系和社会监督保障机制,而最根本的是加强法制建设,把社会信用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陈明魁代表指出,加快建章立法工作,从制度上确保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游戏”规则,建立市场经济的“阳光交易”法则,已成为当务之急。他建议,必须加大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宣传力度,并希望执法部门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让更多的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也让更多的厂家、商家负责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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